102.11.22 自由時報
從這次高雄公共腳踏車委外標案回溯建構之初,一句話「就是一筆糊塗帳!」
高雄市九十八年首創全國開啟公共腳踏車租賃業務,但第一期得標廠商統立開發未履行投標計畫中多項承諾,最後以經營不善解約。
中鋼與高捷公司一○○年八月接手後,由於更新軟硬體設施須花費上千萬元,只能延續既有系統。但隨著租賃站不斷擴充,高捷認知到必須自行掌握後端資訊整合平台,從頭到尾一條鞭才不會被外包廠商「綁住」。
高捷公司花一年時間研發屬於自己的租賃軟體系統,多次表達市府與高捷公司共同出資全面更新,軟硬體所有權全歸市府,但皆因不確定自行研發的系統是否穩定、安全而作罷。
此次,爭取到高雄公共腳踏車租賃業務的永續綠能科技,也受制於後端資訊平台系統的收費,最後放棄優先議價權;另方面,也讓環保局了解未來公共腳踏車委外案,無論哪家廠商得標經營,都會受制於軟體平台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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