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1.28 自由時報
在計程車團體多次陳情、抗爭後,已經十二年沒調整的計程車費率,縣長吳志揚核定起跳價從目前的八十元調漲到九十五元,漲逾二成,續程運價、延滯計價則維持不變,從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調漲15元 日夜同價
對此,桃園縣計程車公會理事長范光樓表示,「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民眾反應不一,有人覺得十二年沒漲,可以接受漲價,但希望運將的服務態度也要更好,車輛應汰舊換新;許多不反對漲價的民眾認為,一次漲十五元太多了;也有民眾反對,表示生活已夠辛苦,漲價只會嚇跑乘客,對司機不見得有利。
桃園縣目前的計程車起跳價是八十元,行駛超過一‧二五公里後,每二百五十公尺加收五元、延滯計時(時速五公里以下就累計計時)每二分三十秒再加收五元,白天、夜間都統一收費,已實施十二年。
計程車團體在八月發動陳情、抗爭,要求一‧二五公里內的起跳價格調漲到一百元,比目前上漲二十元,至於續程運價、延滯計價仍維持現況,但縣府當時的態度是傾向夜間起跳價先漲,白天維持原價。
計程車團體不滿,九月發起一人一信給縣長吳志揚,十月初還發動二百多輛計程車包圍縣府。
縣府考慮各方意見後,吳志揚點頭起跳費率調漲至九十五元,其餘續程運價、延滯計價維持不變,全案送計程車費率審議委員會通過,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屆時民眾搭乘計程車將多花十五元。
公會要求延滯計價比照北北基
范光樓表示,只調高十五元改善司機生活有限,費率仍有調整空間,他建議延滯計價應該比照北北基三縣市,由現行的二分三十秒調整為一分四十秒,更符合目前到處塞車的交通現況。
外界質疑縣府在計程車團體抗爭後才核定調漲,是否意味「會吵就有糖吃?」擔心以後各界的利益團體將群起仿效,屆時縣府廣場將抗爭、陳情不斷。
交通局長高邦基表示,計程車費率調漲和抗爭無關,主要是近年來油價上漲因素,再加上購車、維修成本也增加不少,不利計程車營運,縣府審慎考慮後才同意調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