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3.19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一、活動主旨:
為形塑臺中捷運特色,並傳達捷運理念、推廣行銷臺中捷運,故辦理「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及行銷活動」,作為未來臺中捷運之形象識別標誌。
二、主辦單位: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三、參加對象: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四、 報名及繳件方式:
請於民國101年5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小組(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12樓之1),信封外並註明「參加臺中捷運標誌設計甄選競賽」,以郵戳為憑。
五、 徵選期日:
(一)投稿期間: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二)評審期間:
1.初審:101年5月16日
2.複審: (1)民眾票選:10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止。
(2)專家評選:101年7月3日。
(三)公告評選結果:
1.初審入圍:
(1)公布時間:101年5月20日。
(2)公布名額:取10名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2.複審結果:
(1)公布時間:101年7月中旬。
(2)公布名額:10名入圍者中,取優勝3名、佳作5名。
(四)頒獎日期:101年7月中旬。
六、評選辦法:
(一) 初審:審查送件申請資料是否完整並合乎規定,並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挑選出十
份作品供票選。
(二) 複審:
1. 民眾票選:分網路投票及明信片投票,就10名入圍者進行投票。
2. 專家學者評選:聘請6名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就10名入圍者評選。
3. 投票結果序位與6名專家學者各自之評選序位加總(即民眾票選為1名評選委員),依選出3名序
位最小者並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為優勝者,若因有序位相同之情事無法直接選出3名優勝者,則評選之辦法如下:
(1) 若序位最小者超過3名:將序位最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1名最多者排序選出3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3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2) 若序位最小者為1名,序位第2小者超過2名:將序位第2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1名最多者排序選出2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最後2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3) 若序位最小者為2名,序位第2小者超過1名:將序位第2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1名最多者為最後1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1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4) 若序位最小者為1名,序位第2小者為1名,序位第3小者超過1名:將序位第3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1名最多者為最後1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1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三) 評選結果:各階段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及活動官方網站,另以書面通知得獎人;
未獲獎者恕不通知。投稿稿件一律不退回,且參選人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評審委員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所佔比例
創意及主題呈現
4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20%
八、 獎金:
佳作五名,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優勝三名,每人新臺幣50,000元整。其中優勝作品若獲本府採用作為臺中捷運標誌草圖者,增頒獎金新臺幣50,000元整。
活動網址:http://www.tcrtlogo.com.tw/zh/support/view/selec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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