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3.20 工商時報
第三波開放陸資投資服務業,新增23項,開放幅度約為51%,這次配合公共建設BOT,開放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以及其他陸上運輸輔助業,換言之,未來陸資將有機會參股臺北捷運公司與高雄捷運公司,但陸資仍不得具有控制權。
至於第一類電信依舊在禁止投資項目中,因此遠傳與中移動的合作恐怕要再等等。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邀請經濟部長施顏祥、經建會主委尹啟銘等相關首長提出「第三波開放陸資來臺之政策評估過程」專案報告。第三波開放新增161項,包括製造業115項、服務業與公共工程都是23項。
在服務業部份,新增加累計開放項目也是161項,這波開放主要是配合公共建設BOT,將鬆綁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以及其他陸上運輸輔助業,但是陸資對於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力,因此將會有持股比例上限,至於上限為何,將依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專案審查認定。也就是說,未來陸資將可以參股臺北捷運與高雄捷運,只是不能取得控制權。
另外,這波也開放廣告服務業,但是不開放平面媒體、電視與網路等通路的一般廣告,僅開放建築物外牆與T霸等戶外廣告。
投審會解釋,大陸廣告主可以來臺設立廣告公司,或者參股國內廣告公司,但只要涉及一般廣告業務,將禁止投資。
經濟部期望引進更多資金,開放陸資可以參股國內創投公司,或者是合資設立創投資公司,但是不得具有控制力。
至於在公共建設部份,新增開放23項,累計開放項目為43項,開放幅度為51%,不過這波依舊不開放工程承攬業。
但對於市區快速道路、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橋樑與隧道管理,開放競標BOT,但是不得具有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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