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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共享運具納管 北市草案出爐
2017.10.25 聯合報
無樁共享(租賃)自行車oBike來台引起停車亂象,促使北市府重視共享運具管理,昨天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後續送議會審議通過即可實施;共享業者表示,贊成公平管理,金額等細則會持續與市府溝通。
「北市共享運具自治條例」草案共21條,除管理自行車,還包含機車與汽車,內容明定將規範限制業者運具借還車服務區,收取使用權利金、管制業者總服務車輛數等,還包含違規營運、違反許可事項時取消資格或開罰等規定。
自治條例草案上月6日預告後,市府再廣泛蒐集各界意見,邀請專家學者、業者研討,經法務局檢討修正後,昨天提報市政會議並通過審議,預計月底前送入市議會審議。
交通局指出,自治條例草案目的在有效規範共享運具經營業者營運、維護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利益,有關3類共享運具的實施細則,如金額多寡、停放區域如何規畫等與業者討論中。
台灣oBike公司總經理王妍婷說,北市共享運具自治條例沒有針對性,贊成公平的管理法規,有關借還機制與使用費金額,將會持續與市府溝通,希望能達成不失便捷性、損益平衡的共識。
共享機車WeMo Scooter則說,身為台北市政府3U計畫一員,都有合法使用付費車格,投車範圍與數量也和市府協商過,樂見自治條例讓北市交通更好,至於細則內容仍與市府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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