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7 聯合報
金管會昨天核准高雄捷運的「一卡通公司」設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目前高捷一卡通僅具備「交通票證」功能,只能搭車、捷運或渡輪時使用,未來可以「跨業」經營,也能在超商「嗶嗶」刷卡買牛奶、餅乾等小額消費。
金管會銀行局已核准悠遊卡公司(發行悠遊卡)、愛金卡(發行icash卡)及高雄捷運(發行一卡通)共三家公司,成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這三種卡片未來都能夠「跨業」使用。
銀行局表示,設立電子票證機構可讓這些卡片(電子票證)用途更多元,不過卡片「跨業」使用時,最多只能刷一千元,例如高捷一卡通,以後超商小額消費,刷卡上限就是一千元。
此外,銀行局還規定,電子票證必須在「實體商店」使用,不能在網路等虛擬環境中刷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