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7 自由時報
「一卡通」的用途將擴增!金管會昨天宣布,核准一卡通票證公司申請設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該公司由聯邦銀行、高雄捷運公司等共同投資成立,也是金管會核准的第三家電子票證專業發行機構。未來消費者持有「一卡通」,除了搭乘交通運輸工具外,還能擴及各特約商店進行消費。
金管會強調,該公司將概括承受原高雄捷運公司的「一卡通」票證業務,原持卡人現有的權益不受影響。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在「一卡通」發行機構改為電子票證公司後,「一卡通」將可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除可用於搭乘交通運輸,未來還能擴及一卡通票證公司所簽訂的「特約機構」,像是便利商店或餐廳等,以進行小額消費支付,將增加消費者使用的便利性。
目前金管會核發的電子票證有悠遊卡與統一超商的iCash卡,而一卡通票證公司發行的「一卡通」為第三張;該公司由聯邦銀行、高雄捷運公司、國家發展基金、南部五縣市政府及四家民間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實收資本額為五.二八億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該公司未來發行的電子票證,適用範圍以實體店為限,但不包含網際網路等虛擬的環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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