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0.24 自由時報
新北市政府昨天和悠遊卡公司簽約,從明年一月起,民眾到多個公務單位洽公,可以用悠遊卡繳納各項小額規費,一卡在手,從搭捷運、公車到洽公一氣呵成,不用擔心現金不夠,也不用再帶一堆零錢,每張悠遊卡最多可存一萬元。
不能繳納罰款
市府研考會主委吳肇銘表示,這是全國首創的貼心服務,明年起,實施悠遊卡收取規費的公務單位有經濟發展局、工務局、城鄉發展局、地政局、警察局與研考會聯合服務中心、各個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衛生所、七處停車管理處和板橋、瑞芳地政事務所,但沒有稅捐單位,也不能用來繳納罰款。
市府秘書長陳伸賢昨天和悠遊卡公司總經理鄭有欽簽署合作意向書,陳伸賢表示,市府積極打破法規與區域的限制,今年已陸續推出免附戶籍、地籍、工商資料等書證謄本的服務,並可跨縣市受理身分證補領、土地登記及稅捐服務,更有全國首創的二十九個區公所跨區服務、十二合一跨機關通報服務等。
吳肇銘說,這項貼心服務也可以減少機關人員誤收、找錯錢或偽鈔交易等風險,透過電子對帳精確迅速的完成結帳工作,降低人力成本並提高行政效率;市府未來還會研發更多的便利繳費方式,例如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等模式繳費,提供民眾更方便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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