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8 NOWnews
高市警局新興分局偵察隊17日偵破捷運中央公園站玻璃被射破案,市府捷運局陳凱凌局長表示,感謝警察局付出龐大警力全力追緝的辛勞,但對於動輒以BB彈擊破捷運車站玻璃事件層出不窮,市府與高雄地檢署取得共識,對於類似案件,高雄地檢署會積極偵辦,而民事賠償部分,市府也將求償到底,絕不寬貸。陳凱凌局長指出,捷運通車至今,捷運車站玻璃成了不法之徒破壞的目標。捷運玻璃多為特殊規格的強化膠合玻璃,所費不貲,目前為止,遭外力破壞案件就高達40餘件,光是花在玻璃換修的費用就高達近百萬元。陳局長強調,捷運車站為高市地景重站,重點區域與路口都設有監視器,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事後絕無僥倖,中央公園案的偵破就是明例。
對於本案嫌犯落網,市府態度堅定的表示,捷運車站的破壞損失勢將追償到底。捷運為公眾使用設施,破壞玻璃除構成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也造成很大的社會成本,市府身為捷運設施之所有人及監理人,將與高捷公司提出民事賠償。一時之快的結果,就是換來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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