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8 中央社
從基隆到高雄,許多縣市都想建捷運;但最近地方政府提出6條輕軌及3條捷運計畫,交通部初審認為可行性不高,要求地方建捷運前,應先培養公車運量。提出輕軌可行性評估的計畫包括:基隆輕軌計畫、淡海新市鎮輕軌計畫、新竹縣市與苗栗縣共同提出的竹竹苗輕軌計畫、臺南縣市輕軌計畫、高雄環狀輕軌計畫、串連高雄縣7所大學的學園輕軌計畫。
提出捷運可行性評估的計畫包括:桃園捷運綠線、高雄捷運延伸及臺中捷運藍線。
交通部說,地方都想建捷運,卻未仔細思考運量是否足以支撐營運。未來將依據人口密度、公共運輸使用率、自償率、票箱收入預測,做為審查標準。
交通部希望地方政府若真想蓋捷運,最好先培養公車運量,若連公車人口都不足,捷運怎麼可能有經營條件?
交通部也說,地方政府新提出的輕軌或捷運計畫,自償率都非常低。因去年從臺北捷運信義線東延段及萬大線中和段開始,就已要求地方政府建捷運時,必需提出土地開發整合計畫,以挹注龐大的興建經費。未來新建的輕軌或捷運也將比照辦理,才有機會提高自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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