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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0日
喝水 乘客:高鐵能為何捷運不能
2010.02.20 中國時報 【林佩怡、李義/綜合報導】
適度開放▲搭乘捷運嚴禁喝水,立委擬推動修法鬆綁,圖為民眾拿著瓶裝水進入捷運站,在經過閘門進站後,依現行規定就不能開瓶飲用。(陳志源攝)
部分立委認為捷運車站內禁止喝水,十分不人道。臺北捷運公司副總經理趙雄飛表示,依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規定,捷運車站內禁止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否則可處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罰鍰,他強調,北捷僅是依法行事,無決定捷運內是否開放飲水的權力。
若立委修法通過,捷運上開放飲水,趙雄飛說,法令如何規定,北捷就怎麼做。至於是否擔心車廂清潔問題,他則回答:「目前不予置評。」
高雄捷運公司表示,高捷多以勸導替代處罰,若勸阻不聽才會罰款。高雄捷運公司並強調這項規定不是完全不近人情,遇有病患必須喝水服藥或是母親要泡牛奶給嬰兒喝,站務人員問明原因會通融不處罰,還陪伴照料。
若有乘客帶已飲用的飲料進入付費區,站務人員會勸導拔除吸管,將裝飲料塑膠袋打結封口,以免因列車搖晃濺出弄髒車廂。
捷運上不能喝水,民眾持不同看法。住板橋的女老師陳秀倩表示,小孩曾在捷運上口渴想喝水,但礙於法令限制無法喝水,孩子哭鬧不休,吵到鄰座的乘客,令她十分尷尬。她氣憤地說,臺鐵跟高鐵都可以喝水,為何唯獨臺北捷運不能喝?實在很不人道。
在大賣場上班的通勤族曾韻佩則贊同捷運上禁止喝水,她說,捷運上人潮眾多,若不小心把水灑在其他乘客身上,也很尷尬,況且滿地都是水,萬一年長者不慎踩到水滑、跌倒,捷運公司能負擔這個責任嗎?
家住高雄市前鎮區搭捷運通勤的勝昱電腦公司經理李元吉抱怨,上班族趕著上班,早餐多外食,帶著早餐搭車卻不能吃,忍到下車後才狼吞虎嚥,不但浪費時間也有礙健康,應可考慮適度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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