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21 自由時報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住在彰化縣社頭鄉的賴爸爸,原本有個重度肢體障礙的兒子,不幸因病於去年底往生,但這一年來為了省錢,賴爸爸坐火車仍以兒子名義購買殘障半票,在辦完兒子去世週年的法事後,昨天終於鼓起勇氣到員林站「自首逃票」,補繳一千零六十四元的車票錢,歡喜卸下「逃票賊」的心理糾纏。
賴爸爸曾有個患有重度肢體障礙的兒子,經常奔波全台尋找名醫,每次購票時,不僅兒子能享受半價優惠,連身為照護者的他也有半價優待。
賴爸爸說,去年底兒子往生,在臺南讀大學的女兒悲傷不已,他經常南下安慰女兒,購買車票時,他仍以兒子的身分證字號訂票,上車前再到票口領票,就算在車上遇到查驗票,只要稱「兒子被媽媽帶去上廁所」就能矇混過關。
賴爸爸說,兒子去世後,他前後買了十次車票,每次購票報上兒子的身分證字號時,心頭總會顫一下,「天底下哪有爸爸用過世的兒子圖利?」心理譴責雖是難免,但因可以省下車錢,貪婪之念又油然而生。
他說,很後悔逃票,好幾次經過員林火車站都想進去「自首」,但最後關頭都打退堂鼓,因為覺得太丟臉了!
忌日做法事 感覺亡兒在「鼓勵」
直到本月十八日兒子去世滿週年,家裡做法事時,他隱隱覺得兒子好像在鼓勵他「勇敢自首吧!」昨天他放下工作,步入員林站,補繳了一千零六十四元車票錢,總算擺脫「逃票賊」的心理糾纏。
站長張武宋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賴爸爸逃票金額雖不多,但能為社會立下良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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