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

快審?北市共享運具自治條例進入實質審查


2017.12.20 聯合報

為了解決oBike亂象,北市府擬定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審查,議會法規會今進行實質審查,議員認為未來無樁共享自行車將變成YouBike模式,容易被誤會市府打壓oBike,要求交通局補送其他國際城市做法供議會參考,二周後再續審。

北市交通局代理局長陳學台指出,自治條例不只針對自行車管理,還包括共享汽、車機車,凡占用道路經營的業者,包括已經上路的WeMo 智慧電動機車,都會納入管理。管理的對象是經營業者,而非租車者,業者須透過會員條款約束租用者。

交通局指出,台北市共享自行車只剩約6500輛的容受量,因未來借還車地點有嚴格限制,業者必須經過申請,獲交通局同意才能在特定服務區借還車,一旦有違規行為,處罰對象是業者而非使用者,藉此減少亂象。

至於未來是否不會有無樁共享自行車,交通局強調,除非科技進步,業者自動做到黃線、紅線路段就無法借還車,才會再開放共享自行車可隨意停放並借車還車。

昨天進行實質審查前,引起議員熱議;議員徐世勳要求市府對Ucar、Umoto提早規範,而非只強調自行車,李傅中武則表示,共享運具定義為何,若非透過app或智慧裝置營運是否就不受自治條例規範,應該在條文中明訂清楚。

議員王欣儀、闕梅莎也說,台北市寸土寸金,何處該做oBike、YouBike或是一般的自行車格位,市府如何判定;議員秦慧珠表示,議會贊成共享運具要有管理辦法,但要周延,不要實施後才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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