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

15輛嘉義縣公車違法租嘉義女中 還開上國道


2017.11.4 民視

有民眾爆料,嘉義縣公車處違法將行使固定路線的公車,出租給嘉義女中當遊覽車使用,還將公車開上國道,嘉義縣公車處表示,依規定公車可以出租,但承辦人員沒有向主管機關核備路權,確實是疏失,未來將不再出租公車,而嘉義女中也表示,沒注意到路權的問題,未來在租車時也會注意。

家長跟著讀嘉義女中的孩子參加校外活動,卻發現學校竟然是租嘉義縣公車來充當遊覽車,而且車子開著開者竟然還上了國道,當下覺得不對勁,趕快拍下來存証,公車怎麼可以開上國道,明明就沒有路權,立即向交通部檢舉。

事情是發生在10月19日,嘉義女中舉辦高二學生的實彈射擊訓練,需要15輛5年內的遊覽車,訪價之後,選定嘉義縣公車處提供的車輛,直到家長反應,才知道原來公車不能當遊覽車。
嘉義女中教官盧鳳華:「我們學校一直是注意遊覽車安不安全,然後車齡有沒有過它的車齡,但是在路權的方面就是一直都沒有注意到,造成大家的困擾,這邊學校也會再加以注意。」

嘉義縣公車處則拿出交通部的公文指出,依規定可以辦理包車出租,但事先必須向主管機關核備才行,承辦人員卻沒申請就出車。

嘉縣公車處稽查課長張世岳:「這一次可能我們承辦人員疏失,未先向主管機關去做一個核備的動作,所以才有違法的情事。」

為避免紛爭,公車處表示,未來將不再出租公車,而監理站也會依規定進行開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