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30 聯合報
公、民營企業總員工人數達一定比例,依法須進用定額身心障礙者。市議員汪志冰發現,北市有713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其中523家一人都不用,比率逾7成,包括悠遊卡公司在內。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說, 其中不少公司僅需進用一人,就繳交最低基本工資的怠金來替代。
汪志冰說,基金專戶收入是其次,應要給弱勢者更好的工作,一年繳進身心障礙基金專戶的金額為2.2億,其實是收得愈多心情愈沉重。
為何這麼多年沒辦法改善?賴香伶指出,現在仍是鼓勵性質,會研討更多誘因;至於有企業欠繳怠金,已由行政執行署追繳。
汪志冰指出,身心障礙者求職較一般民眾困難,勞動局雖補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但企業若未依法行政,勞動局只能每月向企業收取微薄怠金,對許多企業不痛不癢,做法消極。
根據勞動局統計,106年6月最新資料,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不乏香港、美國及法國出資的知名外商,連悠遊卡公司、中央的司法院等523家企業也掛零,一個身心障礙者都沒聘用,比率高達73.3%。
悠遊卡公司表示,沒有足額進用是因無符合資格者來投遞履歷,因此無從聘用,不足額進用部分已繳交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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