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28 聯合報
雙北市民眾搭捷運與聯營公車有1小時內轉乘優惠,至今全由北捷公司支出補貼經費,近3年超過11億元;雙北如何分攤談不攏,直至本月總算達成共識,明年起由「受惠方」支付轉乘優惠開銷。
受惠方如何認定?若以去年北捷支付12.3億元補助經費為例,雙北公車轉搭捷運占51%,視為「公車替捷運帶來乘客」,由受惠方的北捷依比例支付6.3億元;同理,捷運改搭北市公車占29.4%、轉乘新北公車占19.6%,台北和新北則各分攤3.6億元、2.4億元。
原先北市交通局主張依照總運量來分配,由民眾轉乘發生地的政府補貼;新北市府則主張北捷分配盈餘時依照股權比率,增加支出負擔時卻依照運量,顯然不合理。
北市交通局長張哲揚說,北捷近3年度支出轉乘優惠需約11億餘,原預計全由雙北依地區畫分,則北市需付8.4億,新北3.6億,但新北不同意,且電子票證又分上車或下車刷卡,易誤判「轉乘發生地點」。
張哲揚表示,若以北捷持股計算,北市持股73.75%、新北8.75%,新北負擔雖大減,但因持股比率一般用於盈餘分配與投資,使用在支出分配並不合理,北市也反對此方案。
雙北數次溝通後達成共識,確立轉乘優惠以受惠方為分攤原則,本月中開始交換公文,行政程序預計下個月中完成。新北交通局也表示,雙北已達成共識,明年起將由北捷、雙北三方分攤。
由於預算書已送入議會,北捷也已預編12億元用於轉乘優惠,後續可能動用市府預備金、追加減預算或編列後年度預算時,再「還錢」給北捷。
※肯德基優惠券(持續更新):https://goo.gl/GkKnm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