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

高市推動電動共享汽車


2016.11.1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招商開跑 明年底哈瑪星先上路

因應全球暖化及能源短缺問題日益嚴重,市府交通局率先規劃引進全國首例「電動共享汽車系統」,已辦理招標作業正式公告招商,等標期至今年12月19日止,預計於市區重要行政中心、觀光景點、捷運站、商圈等50處租賃站,共250個電動汽車格位建置租賃系統,提供民眾甲地租車乙地還車之服務,期讓高雄朝生態交通城市更向前邁進。

交通局表示,電動共享汽車類似汽車版的自行車租賃系統,民眾只要加入會員認證後,可透過電子化認證方式,於無人化之租賃站進行租借車輛服務,並依實際使用時間之長短計費,提供民眾便利、迅速之租借服務,且可減少尋找停車位問題。此外,該系統採純電動車輛進行營運,不對環境造成汚染,並可降低一般私人車輛之持有,對於改善交通問題及環境保護議題有相當之助益。


交通局指出,私人汽車的使用是空氣污染及能源消耗的主要來源之一,且個人使用時段多集中於上下午尖峰時段,依據統計調查95%的時間處於閒置的狀態,無法達到最有效率的使用,卻還要支付許多擁有車輛的成本與停車空間,對民眾而言,是一筆不小的負擔;藉由電動共享汽車之推動,以「共享」取代「持有」不僅可改善都市交通問題,更可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民眾也可輕鬆租借車輛,更不必擔心找不到停車位問題。


共享汽車系統在歐美地區已漸漸盛行,如德國的Car2Go、法國的Autolib以及美國的ZipCar,以法國共享汽車為例,平均一輛共享汽車可替代9輛私人小汽車,而近幾年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網路頻寬速度提升以及環保議題的受重視,也讓使用共享汽車之人數持續成長,並頗受民眾好評。


交通局長陳勁甫說,為了讓市民擁有更好的交通及生活環境品質,電動共享汽車是國際發展趨勢,且全球各大城市已有多起成功建置經驗,為引領城市朝永續交通發展,日前已公告招商,期藉由國內外優質廠商之加入,共同打造高雄「宜居城市」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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