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議員提議取消一卡通優惠? 恐違公平法


2016.11.17 聯合報

不滿高雄開放悠遊卡使用與一卡通不對等,北市議員提議北捷應取消一卡通搭乘的8折優惠,不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回函表示,若只因悠遊卡長期配合北市府大眾運輸,並不存在經營性質差異,無正當理由給差別待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

對此,高捷表示,對所有電子票證業者都一視同仁;悠遊卡則說,仍待高雄市政府提出新優惠方案。

北市議員戴錫欽表示,目前悠遊卡搭乘高捷,和一卡通一樣,都享有票價85折優惠,但持遠鑫公司的「Happy Cash」搭高捷卻享75折優惠,顯示是有機會有差別費用。且目前高捷未提供悠遊卡轉乘優惠,但北捷卻提供一卡通轉乘優惠,雙方根本就不對等。

戴錫欽認為,現況悠遊卡與一卡通在高雄市就有差別優惠,像是悠遊卡在高雄無法使用公共自行車、輕軌,搭公車及渡輪也無法與一卡通一樣,享有轉乘6元優惠及渡輪8折。但一卡通在台北市的優惠方案卻和悠遊卡無異,這不僅有違商業談判邏輯,更未詳細說明因一卡通互通後,北捷及悠遊卡公司預估提升的發卡量、營業額及淨利,致使市庫收益減少,市民權益受損。

戴錫欽說,前市長郝龍斌2012年即請法務局提出法律意見,認為北捷僅對悠遊卡提供捷運票價8折優惠及雙向轉乘優惠具正當理由,不違反公平法。下周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時,將要求北市府,在不違反公平交易法原則下,停止一卡通轉乘優惠,也不得將優惠政策擴及其他電子票證業者,以保持悠遊卡公司競爭力。

高捷澄清,對所有電子票證業者一視同仁,都只提供85折優惠,Happy Cash可享75折優惠,是業者為商業競爭,自己加碼提供的,與高捷無關。

北捷表示,針對公平會回函,正由公司內相關單位研議中。悠遊卡公司則表示,仍待高雄市政府提出新優惠方案後,盡速修改高市公車驗票機,讓悠遊卡能享受與一卡通相同的轉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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