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公共單車] 公共自行車 擬納責任險

102.11.28 工商時報

自行車研議納入第三責任險範圍。鑑於國內騎自行車的人口愈來愈多,肇事率也逐年提高,立委賴士葆昨(27)日呼籲,金管會應研究將臺北市的Ubike等公共自行車,納入第三責任險範圍,以保障被撞的民眾。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回應,大方向可以來研議,但牽涉到費率計算,恐怕需要時間收集相關資料。

據統計,臺北市今年前十月的自行車違約件數,已經比去年同期多出2.7倍,且除了受傷人數增加,更有兩起死亡案件。

賴士葆指出,目前英國已推動「公共自行車第三責任險」,但臺灣只有公共意外險,民眾騎Ubike造成損害或故障受傷時,單一事件最高有500萬元理賠,但若是發生單車撞到人,被撞者的保障不足。

他表示,臺北市交通局5月就函請保險局研議這項議題,但到現在都沒有進一步的政策形成,動作明顯太慢。

曾銘宗強調,現在沒有此類型保單,保險費率與投保保額,還必須再精算,但大方向也是希望能保障騎乘者與行人安全,只是得再研究如果做,對所有民眾比較有利。

目前臺北市的Ubike租借站,已經擴點達124個,總計有4,165台自行車可提供使用,且最新統計,租借人次也已突破1,000萬,平均每天使用次數達4.5萬以上。

產險公會認為,Ubike每天使用人次頻繁,很難真正做到完全記名,因此要提供相關保險,可能要以「概括式」來承保,由提供者像臺北市政府來擔任被保險人,負擔後續的保費支出,但究竟保障範圍為何,恐怕還需要有更清楚定義,才能再有詳細的評估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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