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

國道客運彈性營運 可望達共識

100.09.24 臺灣新生報


【記者許志煌/臺北報導】攸關國道客運業者能否彈性營運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修正案,昨(二十三)日再次被立委王幸男提起,交通部長毛治國回應表示,這一個問題目前正在處理中,為避免與其它問題糾葛在一起,所以是透過審議委員會在進行相關處理,而他估計,應該是有機會形成共識。

立院交通委員會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審查「公路法七十九條」修正草案時,在部分立委提案下曾經做成如下決議:「為因應國內國道客運營運受油價高漲及高鐵通車之衝擊,並配合馬總統節能減碳及交通部無縫運輸之政策,同時兼顧乘客便利及業者營運需要,避免稽查人力不足導致取締不公之事持續發生,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應重視國道客運現況有彈性營運之實際需求,應於一個月內檢討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等相關規定。」

依據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規定,公路汽車客運業班車,應依營運路線許可證所核定之路線起點、經過地點、終點、里程行駛營運,不得逾越。部分客運業者質疑若修改運輸業管理規則,無疑是以「合法掩護非法」,將使得目前違規營運的情況更為嚴重,沒有取得經營路權的客運業者,可能會以彈性營運的名義合法營運,甚至客運業者還為此找上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

因此,對於交通委員會要求一個月內檢討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等相關規定,始終沒有進一步的結果。

王幸男昨天在施政總質詢表示,現在在業者競爭這麼困難的時候,幾乎每家客運業者都有違規的情形,有的人是大違規,有的小違規;有的人是過站不停,有的是沒有客人就不靠站,這些統統算是違規,但是,當初交通委員會就認為國道客運要做一番整理,所以做成決議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檢討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等相關規定,可是因為有人透過立委阻擋,這一修正案到現在還沒有通過。

備詢的毛治國回應,有關公路客運這一問題,交通部希望盡快來處理。他說,主要是因為公路客運業者彼此利益糾葛,使得問題有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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