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爭議款送仲裁 市府:高捷違諾


100.02.18 中央社

(記者王淑芬高雄18日電)高雄捷運通車近3年,市府與高捷尚有新臺幣139億元的爭議款未了,高捷提前把爭議案送交仲裁,違背對市府的承諾。高雄市政府秘書長郝建生今天質疑,高捷「綁架」市府。

對於高捷與高雄市政府的爭議,高捷公司董事長吳濟華受訪時表示,未盡溝通與把關仲裁案的責任,他允諾會負全責。

高雄捷運在2008年3月通車,運量未如預期,營運狀況不佳;市府基於大眾運輸永續經營的前提,編列接駁補貼款,挹注高捷,以確保高捷的營運。

不過,1月底,高捷公司逕將市府與高捷之間約10件、經費逾139億元的爭議案,含捷運物調款、美麗島捷運站、車站變更、加減帳等爭議,全部送仲裁,違反與市府的共識,提前把爭議案送仲裁。

郝建生表示,其中15億2000萬元的捷運物調款,已經交通部核定經費,只要市府依程序要求議會同意墊付,高捷就可提前進帳,改善營運困境;如今高捷逕送仲裁,恐又衍生利息的問題,讓市府很為難。

他說,雙方共識延後仲裁;不解高捷為何違背。郝建生質疑高捷「綁架」市府,還批評高捷玩兩面手法,只會讓問題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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