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元旦起 高速公路ETC提速 多卡通開始上路

100.01.01 中國廣播公司

【彭群弼報導】民國一百年起,有關交通部門的新措施部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小型車車道,速限將從目前的時速50公里提高為70公里。不過,泰山收費站及頭城收費站維持原有時速50公里的速限不變,請用路人注意。其次,北、中、南各有一條地方客運路線將提供多卡通」電子票證服務,民眾如果持有悠遊卡、台灣智慧卡及高雄捷運卡,就可以使用卡片搭乘。

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現行的ETC小型車車道,已經陸續完成拓寬及改善。元旦起,速限從50公里提高為70公里。不過,泰山收費站將延後到農曆春節加入,頭城收費站則是配合雪山隧道及道路線型需要,因此維持時速50公里不變。請使用國道五號的用路人要注意。高公局表示:速限提高後可以增加通過車流。

其次,由公路總局提供補助的「多卡通」服務,元旦起將有三條路線開始提供服務,北、中、南各一條。民眾可以使用三種軌道交通卡就可以搭乘,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遠通電收e通卡,也可以在中南部地區使用。第一波「多卡通」的地方客運路線包括:北部的臺北客運「板橋到基隆路線。中部的彰化客運:「臺中高鐵站到鹿港」。以及南部的墾丁之星觀光客運。適用的軌道交通卡包括:臺北捷運悠遊卡、臺灣智慧卡以及高雄捷運卡。

提供旅客服務的領隊及導遊需領有觀光局發給的領隊證及導遊證。元旦起將改由觀光局授權委託的領隊協會及導遊協會代為發放,並設計全新的式樣,從以往的紙卡改為具備防偽造功能的塑膠卡。觀光局表示:新版導遊人員執業證,比照領隊人員執業證,採用膠卡材質製作,具防偽護膜、不易損壞、辨識度高。導遊人員執業證使用「鵝黃底橙邊,搭配白色桐花圖案」;領隊人員執業證則是「柔和白底,搭配粉色蝴蝶」。識別證的正面,包括有姓名、語言別及任職單位,旅客可以清楚辨識。

其次,觀光局也提醒導遊及領隊,執業證有效期間為3年,期滿前才需要換發,原有證件如果還在有效期限內,不需要立即換發新證,如果提前換發,依規定要繳交證照費新臺幣150元。有問題可以向領隊協會及導遊協會詢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