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

陳菊要求審慎評估高雄捷運營運


100.01.16 自立晚報

【記者郭偉如高雄報導】高雄市長陳菊十六日聽取捷運監理之簡報後表示,要求交通、捷運等相關單位以確保高捷永續經營與保護大高雄市民的最大利益為原則,審慎評估高雄捷運的營運與仲裁問題。

報告指出,高雄捷運目前至少有三個適法性問題,有待捷運局與高捷公司溝通澄清。

一、未嚴格控管工程興建成本,自行與統包商協議並變更增加金額。


二、變更工程項目與金額,例如捷運局曾委託土木技師公會辦理鑑價之3項工程,捷運公司請求金額約10.8億元,鑑定後金額僅約5.2億元。


三、捷運公司未依統包契約與廠商釐清工期遲延責任,逕與統包商協議向市府要求工程遲延期間之物調款等。

陳菊表示,為維護市民最大利益,達高雄捷運永續經營的目標,她除已要求交通、捷運等相關單位,審慎評估高雄捷運的營運問題,市府也會妥善因應仲裁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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