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

捷運監理業務 移撥交通局

捷運監理業務、人員移撥交通局,
完整建構大眾運輸政策與監理業務。
(記者楊菁菁攝)
交通局
100.01.05 自由時報

〔記者楊菁菁/高雄報導〕捷運監理業務、人員移撥交通局,讓捷運工程局發揮工程本業,由交通局完整建構大眾運輸政策與監理業務,制訂票價與政府補貼機制,落實交通政策同時也能提升運量。

交通局長王國材強調,官方監理業務並非要讓業者有種被掐住喉嚨的感覺,而是要讓業者了解執行業務時必須符合安全品質,但遇到執行瓶頸時應適時協助業者渡過難關,因為大眾運輸不論是公營、民營票價、行車安全都要受政府監理,政府在監理業務上若是吹毛求疵,結果只有雙輸,無法雙贏。

以高雄捷運來說,捷運工程局負責興建,營運委由高雄捷運公司負責,而監理業務照理說應該由交通局統合公車、渡輪等大眾運輸運具,如此才能有效完整地架構高市整體交通策略。

五都新局後,高雄幅員遼闊,如何發揮公共運輸效能?交通局各路人馬卯足全力往前衝,在現有公車路線一百一十二條外,還要開闢國道十號快捷公車、假日觀光公車、捷運接駁公車等,這些都要依序推進,而且還要將捷運與公車資訊整合,在各捷運站與公車站資訊看板秀出,才能讓民眾體驗到搭乘大眾運輸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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