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6.23 中國時報
【林上祚/臺北報導】悠遊卡功能愈來愈多,但失卡的風險也愈來愈高,為避免發卡銀行索取高額手續費,金管會昨日規定,發卡機構收取卡片掛失手續費,不得超過二百元,民眾申請一年內交易紀錄,每月交易明細收費不得超過五十元,其他電子票證,包括SmartPay、TaiwanMoney與HappyGo也一體適用。 金管會昨日修訂「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案。
金管會官員表示,悠遊卡與悠遊聯名卡的製卡成本約九十元到八百元,目前記名式悠遊卡的掛失費二十元,但如有附加信用卡功能的悠遊卡,銀行端收取掛失費用則是一千元;補發新卡成本是五十元到二百元不等。
金管會要求,卡片掛失與餘額贖回(一部分贖回或全部贖回),作業手續費不得超過二百元;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不得超過五十元。
針對北市議員投訴,民眾調閱悠遊卡交易紀錄,須繳交手續費,金管會認為由於悠遊卡交易資料從銀行端調閱須行政成本,因此決定,查詢一年內交易,每月交易明細不得超過五十元,一年以前交易,查詢費用每月一百元。
目前每一家銀行收取的贖回手續費都不一,玉山收五十元,台新、中信收二百;臺銀只收十七元,如是最近五筆交易可直接到捷運站的查詢機器前免費查詢,臺北智慧卡公司查詢一頁交易紀錄費為二十元,最高不得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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