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

『2010公車有愛 你我傳真情』徵文比賽請大家來投稿喔!



2010.03.11 高雄市公車處

※「2010年公車有愛 你我傳真情」徵文簡章
●一、宗旨:為鼓勵民眾、節能減碳,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書寫搭乘高雄市公車體驗,特舉辦本徵文計畫。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文學臺灣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春暉出版社

●三、參選資格:
1、高中組:現就讀於高雄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社會組:18歲以上,凡具有搭乘本市公車經驗者。

●四、活動主題:以「公車有愛,你我傳真情」為主題,書寫有關搭乘高雄市公車之經驗、感想或感人故事,題目可另訂。

●五、甄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分高中組與成人組。
(一)高中組:以散文形式創作,字數500字至800字。
獎金:第一名5000元,一名
第二名3000元,一名
第三名2000元,一名
佳作若干名,以上皆頒予獎狀乙紙及贈「臺灣自然生態詩語──動、植物詩選」一套。
(二)社會組:以散文形式創作,字數600字至1000字。
獎金:第一名6000元,一名
第二名4000元,一名
第三名3000元,一名
佳作若干名,以上皆頒予獎狀乙紙及贈「台灣自然生態詩語──動、植物詩選」一套。

●六、注意事項:
(一)應徵作品請儘量以電腦打字,或以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電腦打字者,字型及字體大小請以新細明體、14級為標準,並以A4紙張列印,直書或橫書不限。
(二)應徵作品需影印4份,填寫報名表,高中組需浮貼學生證影本。
(三)得獎作品之作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得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方式利用,並得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四)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參選作品不得抄襲,入選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或有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並追回獎狀、獎金。

●七、收件方式:應徵作品須影印4份及報名表掛號郵寄至下列住址
(一)財團法人文學臺灣基金會
802高雄市苓雅區武嶺街61巷17號2樓 電話:07-7166464
或(二)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802高雄市苓雅區建軍路2號 電話:07-7498668
◎信封上請註明「公車徵文」及應徵類別。

●八、評審:由承辦單位聘請作家、學者評審之。

●九、收件、揭曉及領獎日期
(一)收件:即日至99年4月30日
(二)揭曉:99年5月20日
(三)頒獎:另行公佈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下載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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