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

協助高雄捷運渡過難關 市府立場堅定



98.11.05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市議會總質詢第一天,高雄捷運虧損狀況以及工程加減帳、物調款同樣為議員最關心的話題。捷運局陳凱凌局長表示,面對初期營運虧損現況,市府協助立場不變,平準基金已於10月底如期撥付,工程加減帳及物調款也依合約程序啟動協調機制,但希望捷運公司也能相對善盡企業責任,儘速辦理股東增資,以利高捷公司之永續經營。

陳凱凌局長說明,為確保高捷公司之永續經營,平準基金已由市府專案小組決議,將97年帳面虧損9.07億元分三期平均撥付,第一期3億元已於10月30日撥付,第二、三期款則於建立「後控機制」後再撥,並將「專款專用於營運所需」,優先支應短期資金(如三方契約銀行團之貸款還息)及營運支出,不得用於工程款項之支應,以真正保障市民及高捷基層員工權益。

另外,工程加減帳及物調款方面,陳局長也表示,政府投資工程款1047億,市府已悉依合約撥款,雖然高捷公司想要針對超出核定經費部分進行「一次包裹、提付仲裁」,但經過「協調委員會」的決議,已要求高捷公司應明確提出案例舉證說明。

談到「股東增資」,陳局長再次強調,捷運公司在投資計畫書中即已承諾將於營運第一、二年分兩期增資16億,維持126億的股東資金水準,高捷公司股東應體會肩負公共利益及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儘速提出具體增資計畫及時間表,如果捷運公司僅靠政府經費協助,將無法徹底改善經營財務結構。同時,依議會建設小組決議,以及市府基於大捷法及相關法規之監督權責,也建請高捷公司召開董事會應邀請市府指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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