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7日

第1屆高捷盃 3對3地鐵籃球賽


2009.10.06 高雄捷運公司
http://www.krtco.com.tw/09basketball/index.asp.htm

比賽日期:
98/11/15(日)9:30~17:30

比賽場地:
三民家商戶外籃球場

比賽資格:
1.青年男子組-民國7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9歲以下)可自由組隊報名。
2.社會男子組-年齡19歲以上可自由組隊報名。
3.凡SBL球員登錄一年以內及社會甲組登錄球員不得參加。
4.每隊三人,不得跨隊重複報名。每組報名上限64隊。


比賽規則:
1.每場比賽時間為10分鐘,若得分先達13分者為勝隊。

2.得分判定情況如下:罰球中籃算一分/投球中籃算兩分/三分投籃區域中籃算三分。

3.比賽時每隊可暫停一次,另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後暫停處理,其暫停時間皆為一分鐘。

4.比賽開始時球隊逾時三分鐘未到場或不足三人時,應判棄權。

5.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次數累積五次以上時,由對隊進行兩次罰球,每進一球算得一分。

6.罰球時,最後一次罰球不進,兩隊均須回到三分線外使得進攻(須雙腳踩三分線外即可)。

7.所有發球(不得超過三秒)須均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足站於三分線後開始比賽。發球時,球必須傳出,不得直接投籃,否則喪失控球權。每次發球時,均由對方觸(摸)球時間不得超過兩秒鐘(若違犯規先行警告,再犯時則喪失控球權)。

8.抄截獲球,投籃不進,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時,均需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攻,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

9.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決抗議等均需停錶外,其餘比賽期間一律不得停錶,最後倒數一分鐘正常停錶。

10.參賽球員須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比賽中途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11.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所有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同分,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先領先一隊者為勝隊。

12.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不君子缺乏運動精神行為,均可被判取消參賽資格。

13.除以上所述規則外,其餘按國際籃總(FIBA)所頒布之最新籃球規則執行之。

報名方式:
1.請至高雄捷運公司網站(www.krtco.com.tw)、大眾電台網站(www.kiss.com.tw)、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www.kcg-basketball.org.tw)下載報名表。
2.報名日期:自98年10月5日起至報名額滿為止。(以郵戳為憑)
3.報名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16號13F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4.報名電話:(07)236-1137
5.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始算完成報名手續
6.報名費:每隊報名費300元
7.未繳交報名費之隊伍,以未完成報名手續,大會不予安排賽程。
8.一律採通信報名,請將報名表、報名費(以匯票方式,抬頭: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冠軍:獎金一萬元 + 獎盃乙座
亞軍:獎金六仟元 + 獎盃乙座
季軍:獎金三仟元 + 獎盃乙座
殿軍:獎盃乙座
參賽紀念品:參賽者於報到時每人可獲紀念品一份

注意事項:
1.參賽隊伍須於比賽當日上午9:30~10:00至會場完成報到,逾時則取消參賽資格,報名費用不予退費。
2.請各隊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驗證後始得完成報到手續及出場比賽,未帶者不得參賽。
3.服裝規定:每隊自訂統一服裝,如雙方球衣未能清楚辨視,一方必需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不得異議(以猜拳決定)。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於翌年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金額逾20,000元者,並須先扣繳10﹪之稅金,請得獎者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5.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參與比賽;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疾病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6.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7.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8.請尊重籃球賽制,發揮體育精神,嚴禁任何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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