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自97年11月16日起取消服務於旗津地區之公民營機構人員免費乘船優惠

公報內容 卷  期: 高雄市政府公報97年冬字第13期
高雄市政府 令
類別:法規 / 目:本市
機關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6樓
承辦人員: 鄧秀輝 聯絡電話: 2299825-505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97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三字第0970059456號 訂定「高雄市偏遠地區居民優惠乘船實施辦法」。

市長 陳菊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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